msata牆體脫落砸損樓下車輛終審判物業賠修理費
  每日甘肅網-蘭州晨報訊(東森房屋記者陳霞)小區外牆牆體脫落,導致停放在樓下的車輛受損。車主和物業公司就賠償事宜多次協商未果後,雙方鬧上法庭。12月23日,蘭州中院終審判決物業公司賠償車主車輛修理費1.76萬元。
  2011年3月31日,孫某的私家車被金安5號樓脫落的外牆體砸中,車頂、車門損壞。孫某多次與金房物業公司協商賠償事宜,但雙方未達成協議。無奈之下,孫某隻好自己出錢修理,共花費修理費1.76萬元。事後,孫某將金房物業告上法庭,要求其承擔修理費。七里河法院審理認為,小區外牆牆體脫落,導致孫某停放在樓下的車輛受損,金房物業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一審宣判後,金房物業向蘭州中院提起房屋貸款上訴。  (原標題:蘭州:牆體脫落砸損車輛 終審判物業賠修理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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