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否不再一廳一局一棟樓
  □ 本報評論員 肖暢
  去年7月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發出通知,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全面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。這場“限建”、“清退”行動取得了明顯效果,但一些地方在整改中走起了“形式主義”,甚至出現了新的浪費現象。
  為規範黨政機關樓堂館所,中央可謂三令五申。早在1999年,原國家計委出台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》,樓堂館所的面積、建設、裝修等等有了明確標準。2007年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下發通知,要求對樓堂館所建設項目嚴格審批、從嚴控制、全面清理。去年,新建樓堂館所,從嚴格審批、控制又變成全面停止。可以說,規定越來越嚴苛,越來越細化,體現中央從嚴治理的決心。儘管如此,形式主義、浪費現象仍然存在。
  這種形式主義,簡單說就是配合檢查。一直以來,中央無論下來多麼嚴肅的政策,一些地方往往都搞成了湊檢查指標,迎接檢查成中心工作,譬如整改樓堂館所,形式上做到了,實質上反倒造成了新的浪費。有的地方,整改不是真心要清除奢靡之風,只是因為應付上級檢查的時間緊、任務重,辦公室隔斷、換辦公牌子、換名目等等搞成了突擊工程,而且,這需要一筆不菲的投入。有的大樓、辦公室是騰出來了,但找不到新的用途,甘心閑置,或者說是等待機會再利用,於是變成了資源浪費。算算這筆經濟賬,整改投入大於所得,某種意義上,這是新的浪費。
  如果說,奢華的大樓是刺眼的存在,敗壞黨和政府形象,那麼大量樓堂館所閑置,或者變換名目出租、售賣以折現,就是“低調的奢華”。辦公室可能都變成了格子間,那麼騰退的空間充分利用了嗎?領導辦公室隔斷了,但沒人敢用,變化在哪裡,節約在哪裡?清退的樓堂館所,如果歸屬、去處模糊,用途固然可以改變,但未嘗不是原來的單位繼續得益。以前有這方面的例子,明明是清理辦公用樓、用地,結果變成了政府部門的“資產重組”,騰退出來的樓房土地改換用途,改換名義,但仍然是本單位資產,只不過收益的方式發生變化而已。
  這種浪費,只不過沒有影響外在形象,沒有刺激公眾的眼球,奢靡不再是赤裸裸、霸氣外露,卻可能讓浪費變得隱而不顯,更難以察覺,更不容易堵住。擺在當前的有許多問題,譬如騰退出來的辦公樓、辦公室怎麼處置?一廳一局是不是就得一棟樓?不同的部門,如何實現合署辦公?歸根結底,黨政機關的用地用樓,資產所有權到底歸誰,能不能砍掉,能不能充公?不建奢華大樓,就以其他方式得現成收益,這對一些政府部門來說,是不可避免的利益盤算。
  樓堂館所的建設有眾多細化標準,但整改的核心標準只有一個,把這些樓堂館所還原為政府辦公場所。政府辦公場所,不是論規格、氣派,而是看怎麼滿足公共服務的需要,壓縮空間、減少面積、合署辦公等等,所要考慮的就是辦事方便。以這個標準衡量,凡是超過公共服務的需要,不管大樓是不是奢華,辦公室是不是氣派,都可算是浪費。該壓縮的儘力壓縮,該節約的儘力節約,而清理、騰退的“盈餘”,要按照公共利益的標準尋找新用途。在這個意義上,黨政機關的用樓用地,都是公共資產,一旦騰退清理,該歸公的就要考慮如何歸公。  (原標題:能否不再一廳一局一棟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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